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同时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
昨天中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变化1:命题: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至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
记者获悉,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上,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变化2:科目:招生录取科目至少包含语数外体+理化史政
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展兴趣爱好。
变化3评价:健全综合素质评价
17年初一新生入学起指导做记录成绩呈现上,提出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初中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突出表现。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没有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学科,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实施意见》指出,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简洁明了,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及时将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5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可以等级呈现。
变化4:指标:**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范围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完善**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批次、单*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变化5:自招:公校自招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具体看,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变化6:加分: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此外,将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变化7:实施:2020年初一新生开始实施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将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加强对试点市的指导,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
各试点市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克服唯分数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省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