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外,五环路以外区域,各区人民**应当根据需求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改受到各界关注。
北京市消防局数据显示,近三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灾分别为28起、39起和9起。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数据显示,近五年,北京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天至4天之间,每年除夕晚8时到初一凌晨PM2.5浓度到达峰值,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大。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不得燃放。国家、北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北京市人民**决定并予以公告。